2020年福建泉州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招聘教师1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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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4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12月2 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取得教师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仅限报考岗位代码27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以及岗位代码28特殊教育岗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仅限报考岗位代码29-33中职专业课岗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 月7日-12月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北京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12月12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12月15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报名不限时间,可到高校现场报名,也可到晋江市教育局报名。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1)《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非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市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一)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报名时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二)办理加分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晋江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附件4)、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签订过的所有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证明》应报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组织部审核后签章。
五、考试安排
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考试合格后不占用招聘岗位职数,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其中,博士研究生可不限制专业,按个人就业意向报考。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其中,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话题表述和问题回答。每位考生思考及答题时间12分钟,其中思考问题6分钟,回答问题6分钟。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入围人员成绩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签约、体检和考核
(一)签约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签约。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体检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再递补。
(三)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晋江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4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12月2 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取得教师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仅限报考岗位代码27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以及岗位代码28特殊教育岗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仅限报考岗位代码29-33中职专业课岗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 月7日-12月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北京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12月12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12月15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报名不限时间,可到高校现场报名,也可到晋江市教育局报名。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1)《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非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市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一)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报名时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二)办理加分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晋江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附件4)、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签订过的所有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证明》应报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组织部审核后签章。
五、考试安排
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考试合格后不占用招聘岗位职数,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其中,博士研究生可不限制专业,按个人就业意向报考。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其中,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话题表述和问题回答。每位考生思考及答题时间12分钟,其中思考问题6分钟,回答问题6分钟。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入围人员成绩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签约、体检和考核
(一)签约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签约。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体检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再递补。
(三)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晋江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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